校内常规考试监考工作要求

作者: 时间:2021-09-14 点击数:

为做好日常考试(含期末考、补考及毕业考)监考工作,并针对以往的校内考试出现的问题,现对监考教师的考试监考做出以下要求:

考试前:

  1. 监考老师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并做好考前准备。

    2监考教师应指导学生按照单人单桌隔位就坐,座位前后必须对齐。

    3开考前监考老师必须指导考生清理考场。学生课桌、抽题及周围不得放置任何教材、参考资料,以及手机等电子产品。

    考试期间:

  2. 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证、身份证或胸卡等有效证件,组织好考生签到,并记录好实考人数、缺考人数、缺考考生信息等。

  3. 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员证或教师工牌,监考时按照监考要求应一前一后进行监考。在教室后面监考的教师必须站立监考。

  4. 监考教师应切实监督考试纪录,不玩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或擅自离开考场。

  5. 课室黑板写上必须写上考试相关信息,包括考试科目、时间、总页数、试卷总题数等,黑板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信息。

  6. 考生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。

  7. 考生如在考场中有作弊行为,监考教师应立即收回考卷,保留作弊证据。终止其考试,令其退出考场,在试卷中标记“作弊”字样,并按要求填写《考场登记表》中“违规纪录”的信息。考试结束后将有关证据报教务处处理。

    收卷:

    10、监考教师必须确保收卷过程保持良好秩序,并在收卷完毕后,核对人数与试卷份数,在试卷袋和《考场签到表》上签名。

    11、期末考试(含考试和考查科)的签到表应放在试卷袋内,补考签到表需交回教务处存档。无纸化考试签到表应交回教务处,考后由所属教研室存档保管。

    考试具体要求细则请参照《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》